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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何謂「性霸凌」?遇到「性霸凌」怎麼辦?

何謂「性霸凌」?
 
性平法第2條第5款對「性霸凌」定義:指透過語言、肢體或其他暴力,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、性別特質、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、攻擊
 
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。
 
例如:教職員工生對於他人(包含單一個人或校園/教室中隱藏性別或性取向之不特定身分者)之性別特徵、性別特質、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
 
抑之實,即應認屬性霸凌範圍,而非性騷擾。
 
 
遇到「性霸凌」怎麼辦?
 
遇到「性霸凌」時,可就以下方式保全證據,並向學校申請性平事件調查或檢舉:
 
一、詳細紀錄人(當事人及其他在場之人)、事(當事人做了什麼事、說了什麼話)、時(詳細的日期、時間)、地(詳細具體的地點或空
 
      間)、物(詳細蒐集事證-例如在正當理由與合法情形下錄音、錄影或有具體白紙黑字的文書等等)等保全證據作為。
 
二、向導師或輔導教官反映,並向本校24小時校安中心通報電話:07-8034727 通報,諮詢專線:07-8060505轉13304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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